实习生工资标准 实习人员薪酬制度补贴制度制定

一、实习人员薪酬制度

实习人员薪酬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人员的薪酬管理,合理确定实习期薪酬,充分发挥各岗位实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结合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招录的所有实习人员,其中包括应届大学生、技校生等。

第2章 薪酬标准

第3条 实习工资计发标准。

来公司实习的人员按学历标准计发实习工资。具体标准如下。

学历计发标准表

员工学历

普通工作岗位

特殊工作岗位

薪级

工资标准(月)

薪级浮动及上限

博士

20

可浮动  级,上限 级( 元)

硕士

16

可浮动  级,上限 级( 元)

双学士

18

可浮动  级,上限 级( 元)

本科

15

可浮动  级,上限 级( 元)

专科

12

可浮动  级,上限 级( 元)

职高(中专)

10

可浮动  级,上限 级( 元)

备注

特殊工作岗位是指研发或生产危险物品及在危险环境下工作的岗位

第4条 福利标准。

1.实习人员福利项目包括交通补助、文体娱乐及其他生活补贴等。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来公司实习,人力资源部根据实习人员级别确定福利标准。

第3章 实习薪酬的支付

第5条 实习人员实习结束后,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计发。

第6条 实习工资按月支付,工作时间超过 天,本月发放,未超过 天,次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 日(如有变动按公司最新规定执行)。

第7条 实习期员工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实施扣除薪酬处罚。

第8条 实习期满,符合公司人才需求的,公司可与其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薪酬进入岗位等级工资,若变动岗位,则按变动岗位的工资规定实施管理。

第4章 附则

第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说明。

第10条 各部门相关制度及规定若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11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二、实习人员补贴制度

实习人员补贴制度

第1条 加强对实习人员补贴的管理,完善公司实习人员薪酬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习人员的补贴管理工作。

第3条 实习人员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所在岗位及实习人员实际生活情况,提供实习补贴。

第4条 实习补贴项目。

实习补贴包括岗位补贴、食宿补贴、交通补贴及其他补贴。

第5条 岗位补贴标准如下所示。

1.人力资源部根据实习人员工作强度、所需技能、工作环境等因素制定岗位补贴标准。

2.实习生须服从岗位分配。

第6条 岗位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

岗位补贴标准一览表

伙食公司为所有实习生提供每个工作日 元的餐费补助
住宿1.公司为实习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每月扣管理费 元2.不能够在公司住宿的实习员工,公司每月发放住宿补贴 元

第7条 交通补贴

1.实习人员可免费乘坐公司班车。

2.对于班车不能接送的实习人员,公司每月发放交通补助 元。

第7条 其他补贴

其他补贴主要包括高温补贴和出差补贴两项内容。具体说明如下所示。

1.高温补贴。

公司安排实习员工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员工支付高温津贴。

2.出差补贴。

公司安排实习员工出差,须支付员工出差补贴费,补贴费用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公司“出差补贴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标准制定。

第8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津贴根据缺勤情况进行扣减,具体扣减方法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说明。

第10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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