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三家大保险公司已宣布破产了,是哪三家?买保险还安全吗?

用户 uread 的回答

  • 安邦保险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总部设在深圳,注册资本为370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总计拥有3000多个服务网点。
    在2018年2月23日起被,安邦保险中国保监会接管,理由是安邦保险违反了《 保险法 》进行了违规经营。2020年9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接管工作已经结束,并将其改名为大家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人寿保险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总部在上海,注册资本8亿人民币12。它是中国加入WTO后,由保监会第一批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2004年东方人寿被保监会勒令停业的,原因是大股东德隆集团私自挪用资金超过7亿元。
  • 国信人寿是一家民营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总部在上海。它曾经在银行保险渠道中取得了很好的业绩,但后来因为股东纠纷、资金链断裂等问题,陷入了困境。目前,它仍然在经营中,但规模和影响力都大不如前。
    国信人寿并没有破产,只是被保监会责令解散。它是中国最“短寿”的保险公司,从成立到被取消资格,只存活了四五个月。其破产原因是股东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如果保险公司破产,购买的保单该如何申请权益,这要根据保险公司的类型和保单的性质来区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 如果是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破产,那么根据《保险法》第92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指定其他人寿保险公司接受其全部或者部分人寿保险合同,并由保险保障基金向接受公司提供救助。救助金额以转让后的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的90%(个人)或80%(机构)为限。也就是说,你的年金、寿险等人寿类产品会被转移到其他公司,并且可能会有一定比例的损失。
  • 如果是经营非人寿类业务(如财产、健康、意外等)的保险公司破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其清算财产优先用于偿付与其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债权。这些债权包括:因承担赔偿责任而应支付给被侵权人或者受害人的赔偿金;因承担合同责任而应支付给合同相对方或者第三方受益人的赔偿金;因承担侵权责任而应支付给被侵权人或者受害人的赔偿金。也就是说,你购买的非寿类产品会按照清算顺序优先得到赔付。但是如果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所有债权,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135条规定,还可以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其他非寿类保险公司接收其全部或者部分非寿类合同,并由保险保障基金向接收公司提供救助。救助金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对于个人客户,损失在5万元以内部分全额救助;超过5万元部分按90%比例救助;对于机构客户,损失在5万元以内部分全额救助;超过5万元部分按80%比例救助456。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你购买的非寿类产品也可能会有一定比例的损失。

用户 Bruce布大师 的回答

是否购买保险安全,我可以告诉您以下几点:

1.保险公司业务主要是风险管理,破产是极其罕见的。在中国,保险公司并没有破产的先例,而且由于我国保险监管机构的实施,保险公司的经营及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更加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保险的重要目的是为我们在生活中和意外发生时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购买保险时,应当选择具有较高信誉度和良好声誉的保险公司,从而提高保险保障的可靠性。

3.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了解清楚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避免在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争执。同时,还应当保持理性购买,选择符合自身需求和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

总的来说,购买保险是一种理性和成熟的风险管理方式,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仍然是安全、可靠的。但是,在购买保险时请务必提高警惕,选择知名、可信的保险公司以获得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用户 夏雨风 的回答

保险公司因各种原因经营乏术,宣告破产,但对客户来说并没影响。国际上有惯例,某保险公司破产了,但其公司原先保单等权责都被其他被接受托管的保险公司分管了。原先保单利益保持不变。

也就是公司可倒下,但客户的投保利益不能受影响,则是换了一个东家而已。这是银监会监督之下保险公司的善后处置。

这就根本上保证保险事业始终走在轨道上,不会因火车头损坏脱轨而让乘客利益有所损害。

因此,保险保险,保的就是保风险。无险不保就是保险的独特金融模式。保险无投机,名人买对是关键,才真的是万无一失。

保险也有多种保单,有健康险、分红险,也有年险、五年险、终身险。

保险肯定是细水长流,不是基金大赚大跌之投机取巧,也有保单贷款功能。需要买保险的,一定要找到善良热情的服务人员,会负责任的人,不会一旦完了就什么也不管的人。找对了人和公司,才会找对了保单和保险。

(0)

相关推荐